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叶炜;身份证号:362302198309014013在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6年5月28日至 2026年6月8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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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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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12041926 |
德兴市恒春置业有限公司13栋215 |
叶炜 |
因突发重病急需资金治疗,特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