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黄武寿、孙佩玉、黄欣欣(身份证号362302196008147518、362333196602097562、3620302199009090027)在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变更为黄武寿、孙佩玉,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及时备案。
公示期为( 2018年1月 23日至 2018年 1月29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522819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变更原因 |
备注 |
111712290809 |
德兴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锦苑)6栋2单元501室 |
黄武寿 孙佩玉 黄欣欣 |
因买受人黄欣欣在异地工作,对办理房产业务程序繁多,时间上无法安排过来。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申请合同变更买受人为父母的名下。 |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 |
德兴市房管局开发科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