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府字[2016]56号《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以及我市去库存客观需要,充分考虑我市当前房地产发展现状,我市决定出台《德兴市个人购买新建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商品房及二手房申请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