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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以东、艾溪湖二路以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来源:  编辑时间:2012/3/26 8:43:58  点击数: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洪国土资交告字[2012]第001号

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JDZ12001地块(高新区昌东大道以东,艾溪湖二路以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JDZ12001地块位于高新区昌东大道以东、艾溪湖二路以南,土地面积为28366平方米(合42.549亩)。土地用途为商业设施及商务设施用地。出让年期为商业40年。主要规划要求:容积率≤5.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符合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南昌市本级范围内存在拖欠出让金、闲置土地等不诚信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投标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招标项目设有标底, 招标底价为220.02万元/亩。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招标出让文件自2012年3月30日起在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发售。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投标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上午9:00至9:30,地点为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开标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30

七、投标申请人可于2012 年 3 月30日至 2012 年 4 月 13日(节假日除外),持有关资料向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投标申请手续。申请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16:30时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南昌市财政局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叠山路支行

帐    号:791903665110603

南昌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791-83986381

八、本项目现场踏勘由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统一组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3月30日上午9:30时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等候(车辆自备)。

九、本次招标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十、招标承办机构:

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11楼1111室

联系人:甘雯迪、钟伟

   咨询电话:0791-83987328

                  

         南昌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