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24/10/28 10:08:01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蔡伟明、倪萍;身份证号:362302199512138518、362302199507245028在德兴市铜都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28日至 2024年11月3)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

  备注

11231220117

德兴市铜都开发有限公司2栋1单元201室

蔡伟明倪萍

因买受人征信不良。经双方协商同意一致,申请退房。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