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蔡学军,余际红;身份证号:430104196901283553,362333196805010527在德兴市龙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4年9月6日至 2024年9月13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2212273124 |
德兴市龙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栋1单元L-11-01室 |
蔡学军余际红 |
根据银行意见,不给予办理贷款。经双方协商同意一致,申请退房。 |
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