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祝董平,张萍;身份证号:362302199212264512,362302199606118526在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以撤销、撤销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4年9月3日至 2024年9月10日)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
房屋坐落 |
原购房人 |
撤销 |
备注 |
112308291437 |
德兴市兴园房地产开发业有限公司(碧桂园)13栋2单元101室 |
祝董平 张萍 |
因本人重大疾病,无法偿还贷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一致,申请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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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后的商品房必须公开销售。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