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示
编辑时间:2024/4/23 9:40:20  点击数:

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变更公示

为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进一步完善商品买卖合同备案制度,经申请人申请,我科室审查,拟对张周小 官雪花(身份证号:362302197804211511、362302198002041527)在德兴市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予变更买受人增加子女的名字、变更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公示期后必须公开销售。

公示期为( 2024年4月22日至 2024年4月28)

公示监督电话:0793-7818988

 

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公示表

 

备案合同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变更原因

备注

 

112205160237

德兴市东融置业有限公司(东投学仕府109

张周小     官雪花

购房人增加子女名字,现经双方共同协商,申请变更买受人。

变更后的商品房必须进行网签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2024年4月22日